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撤銷灣仔莊士敦道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3128日上午9時起,現時在莊士敦道由其與機利臣街的交界以東約2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25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實施的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