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G章)
西區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G章) 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3年12月29日上午9時起,下列路段將劃為限制區:

每日上午7時至上午9時及下午3時至下午5 (星期六及公眾假期除外) (的士及學校私家小巴上落客除外)

(a)  居賢坊由其與普慶坊交界以北約1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55米處止的路段;
(b)  普慶坊由其與居賢坊交界以西約5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100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
(c)  普慶坊由其與居賢坊交界以西約1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55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
(d)  普慶坊由其與磅巷交界以西約1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40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
(e)  普慶坊由其與磅巷交界以西約1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35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及


全日
24小時

(f)  普慶坊由其與居賢坊交界以西約1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15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