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撤銷黃大仙新蒲崗公共交通總站禁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4年1月6日上午5時起,現時於黃大仙新蒲崗公共交通總站實施除專利巴士、的士及專線小巴例外的禁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