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
延長荃灣青山公路 新汀九段臨時車速限制的實施期限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40(2)(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431日晚上6時起,至2024423日晚上6時止,青山公路 – 新汀九段東行由汀九迴旋處起,至同一迴旋處以東約360米處止的路段,將繼續實施每小時5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指導駕駛人士。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每小時70公里車速限制,將繼續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