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374)
元朗臨時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4年3月22日上午8時至2025年3月31日晚上6時,下列路段將全日24小時暫劃為限制區﹕

  1. 屏信街由其與連接屏信街與媽橫路的未命名通路的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30米處止的路段;
  2. 連接屏信街與媽橫路的未命名通路由其與屏信街的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60米處止的路段;
  3. 連接屏信街與媽橫路的未命名通路由其與媽橫路的交界以南約1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40米處止的的東面路旁行車線;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臨時限制區內:

  1. 上落乘客;或
  2.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暫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