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油麻地長度超逾8米及12米車輛臨時禁區


        本人現行使《 道路交通 ( 交通管制 ) 規例 》( 374G ) 14(1)(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4328日上午10時起至2024531日,以下路段將全日24小時劃為長度超逾8米及12米車輛臨時禁區:-


(i)     介乎炮台街及甘肅街之間的新填地街將全日24小時劃為長度超逾8米車輛禁區;

(ii)    介乎上海街及炮台街之間的甘肅街將全日24小時劃為長度超逾12米車輛禁區。


        除前往此區者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所有車輛的司機一律禁止將車輛駛入上述禁區。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表明禁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