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4年4月2日上午8時起,至2024年4月30日下午6時止,澤安道南行由其與澤安道西行交界以南約7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150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全日24小時暫劃為限制區。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