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4年3月28日上午10時起,現時於靠背壟道由其與落山道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10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實施的每日上午7時至下午7時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