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延長紅磡華信街長度超逾12米車輛臨時禁區的實施期限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374G)14(1)(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4331日下午601分起至2024930日下午6時止,華信街將全日24小時繼續暫劃為長度超逾12米車輛禁區。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將長度超逾12米的車輛駛入上述禁區。


        有關地點已設置適當交通標誌,表明禁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