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章,附屬法例G) 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4年4月8日上午10時起,以下路段將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每日上午8時至上午10時及下午5時至晚上7時在上述部分路段的實施的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