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旺角弼街臨時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4年4月18日上午10時起,至2024年4月30日下午4時止,弼街由其與西洋菜南街交界以西約1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40米處止的路段,將於每日上午7時至下午7時暫劃為限制區(的士上落客除外)。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