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G章)
延續西區卑路乍街臨時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G章) 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4年4月19日下午6時01分至2024年8月15日下午6時期間,卑路乍街由其與荷蘭街交界以東約3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50米處止的的北面路旁行車線將繼續每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