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
西九龍公路臨時車速限制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40(2)(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558日下午10時起,至翌日上午6時正,西九龍公路下列路段實施下述臨時車速限制:


(i)      西九龍公路北行由其與欽州街西交界以北約100米處起,至其與東京街西交界以北約200米處止的路段,實施每小時8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及

(ii)    西九龍公路北行由其與東京街西交界以北約200米處起,至其與青葵公路交界處止的路段,實施每小時5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指導駕車人士。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車速限制,將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