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5年5月16日上午10時起,曉明街由其與翠屏道以東約40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415米處止的路段,將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