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西貢區安愉道及禧街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5516日上午10時起,西貢區下列路段將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1. 安禧街由其與安達臣(安愉道)公共交通總站入口交界以南約29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已南約340米處止的東面路方行車線;

  2. 安禧街由其與安達臣(安愉道)公共交通總站入口交界以南約24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已南約285米處止的東面路方行車線;

  3. 安愉道由其與安健道交界以北約6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已北約105米處止的東面路方行車線;

  4. 安愉道由其與安健道交界以北約6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已北約110米處止的西面路方行車線;

  5. 安愉道由其與安愉徑交界以南約3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已南約85米處止的東面路方行車線;及

  6. 安愉道由其與安愉徑交界以南約3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已南約85米處止的西面路方行車線。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