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
港深西部公路臨時車速限制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40(2)(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於2025年6月16日及17日每日下午10時至翌日上午5時30分,港深西部公路(北行)介乎約里程標誌7.2N處及約里程標誌7.0N處之間的路段,將實施每小時5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指導駕駛人士。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每小時80公里車速限制,將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