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條例 (374)
大嶼山北大嶼山公路臨時車速限制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40(2)(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5年6月7日下午7時30分起,至2025年6月8日上午11時30分止,下列路段將實施以下臨時車速限制:

  1. 北大嶼山公路西行由其與順朗路西行的交界以東約120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400米處止的路段,實施每小時8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2. 北大嶼山公路西行由其與順朗路西行的交界以東約40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1100米處止的路段,將實施每小時5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3. 北大嶼山公路東行由其與順朗路東行的交界以西約50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300米處止的路段,將實施每小時8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及
  4. 北大嶼山公路東行由其與順朗路東行的交界以東約30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2000米處止的路段,將實施每小時5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指導駕駛人士。

          同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車速限制將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 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