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 (第374章,附屬法例G)
葵涌葵和街臨時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附屬法例G)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5年6月24日上午10時起,至2025年6月25日下午6時止,葵和街由其與葵景路交界以北約43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113米處止的西邊路旁行車線將全日24小時暫劃為限制區。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上述限制區內: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停車灣除外)實施的限制區,將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