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
美孚呈祥道臨時車速限制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條例》(374) 40(2)(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2025年7月21、22、23及24日每日由下午11時起,至翌日上午6時止,呈祥道(西行)由其與蝴蝶谷道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800米處止的路段將實施每小時5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指導駕駛人士。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車速限制,將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