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
元朗新田公路及粉嶺公路臨時車速限制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40(2)(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於2025年7月19日至24日期間,每日凌晨1時至上午5時30分,下列路段將實施下述臨時車速限制:

(i)     2025719日及201時至上午530
  1. 粉嶺公路(西行)由其與通往古洞路的支路交界處以東約60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250米處止的路段,將實施每小時8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及
  2. 粉嶺公路(西行)由其與通往古洞路的支路交界處以西約25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1,200米處止的路段,將實施每小時5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ii)    2025721日、22日及231時至上午530
  1. 粉嶺公路(西行)由其與通往古洞路的支路交界處以東約60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250米處止的路段,將實施每小時8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2. 粉嶺公路(西行)由其與通往古洞路的支路交界處以西約25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1,200米處止的路段,將實施每小時5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3. 新田公路(東行)由其與通往新深路的支路交界處以西約42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100米處止的路段,將實施每小時8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及
  4. 新田公路(東行)由其與通往新深路的支路交界處以東約10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1,120米處止的路段,將實施每小時5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iii)   20257241時至上午530
  1. 新田公路(東行)由其與通往新深路的支路交界處以西約42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100米止的路段,將實施每小時8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及
  2. 新田公路(東行)由其與通往新深路的支路以東約10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1,120米止的路段,將實施每小時5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指導駕駛人士。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每小時100公里車速限制,將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