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山頂文輝道長度超逾5米車輛臨時禁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第14(1)(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5年8月5日上午9時起至下午5時止,樂善美道以南的文輝道將暫劃為長度超逾5米車輛的禁區。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將長度超逾5米的車輛駛入上述禁區。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表明禁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