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延長長沙灣保安道及營盤街臨時限制區的實施期限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374G)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5年7月25日下午6時起,至2025年10月30日下午6時止,下列路段全日24小時繼續暫劃為限制區:

    1. 保安道由其與營盤街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65米處止的路段;及

    2. 營盤街由其與保安道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50米處止的路段。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已設置適當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繼續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