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延長油麻地長度超逾8米及12米車輛臨時禁區的實施期限


       本人現行使《 道路交通 ( 交通管制 ) 規例 》( 374G ) 14(1)(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581日至20251031日,以下路段將繼續全日24小時劃為長度超逾8米及12米車輛臨時禁區:-

    1. 介乎炮台街及甘肅街之間的新填地街將全日24小時劃為長度超逾8米車輛禁區;

    2. 介乎上海街及炮台街之間的甘肅街將全日24小時劃為長度超逾12米車輛禁區。

       除前往此區者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所有長度超逾8米車輛的司機一律禁止將車輛駛入介乎炮台街及甘肅街之間的新填地街; 及所有長度超12米車輛的司機一律禁止將車輛駛入介乎上海街及炮台街之間的甘肅街。

       有關地點已設置適當交通標誌,表明禁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