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條例 (第374章)
北區粉嶺公路臨時車速限制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 第40(2)(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於2025年8月13日、18日及19日每日凌晨0時1分至上午5時30分,下列路段將實施每小時8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 粉嶺公路(西行)由其與掃管埔路交界以東約54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320米處止的路段;
- 由粉嶺公路(西行)通往掃管埔路的支路由其與掃管埔路交界以東約24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145米處止的路段;
- 由掃管埔路通往粉嶺公路(西行)的支路由其與掃管埔路交界以西約6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235米處止的路段;
- 粉嶺公路(東行)由其與掃管埔路交界以西約61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275米處止的路段;
- 由寶石湖路通往粉嶺公路(東行)的支路由其與寶石湖路交界以東約3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275米處止的路段;
- 由粉嶺公路(東行)通往掃管埔路的支路由其與掃管埔路交界以西約24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145米處止的路段; 及
- 由掃管埔路通往粉嶺公路(東行)的支路由其與掃管埔路交界以東約12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230米處止的路段。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指導駕駛人士。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每小時100公里車速限制,將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