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 (第374附屬法例G)
延長粉嶺璧峰路臨時限制區的實施期限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附屬法例G) 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5年8月15日下午6時起,至2025年8月31日下午6時止,下列路段將繼續全日24小時劃為臨時限制區。

  1. 璧峰路由其與馬會道交界以西約3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90米處止; 及
  2. 璧峰路由其與嘉兆里交界以東約1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130米處止。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所有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1. 上落乘客;或
  2.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已設置適當道路標記,表明臨時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