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
北大嶼山公路臨時車速限制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40(2)(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於2025827日至96日期間,逢星期一、三及五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6時,北大嶼山公路下列路段將實施下述臨時車速限制:

    1. 北大嶼山公路西行由其與竹篙灣公路南行的交界以東約60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100米處止的路段,將實施每小時8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及
    2. 北大嶼山公路西行由其與竹篙灣公路南行的交界以西約10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2100米處止的路段,將實施每小時5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指導駕駛人士。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車速限制,將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