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 (374章,附屬法例G)
葵涌葵興站公共運輸交匯處臨時禁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章,附屬法例G)第14(1)(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5年10月6日至2025年10月10日期間,葵興站公共運輸交匯處的未命名通路的最左邊及最左邊第二條行車線將於每日晚上11時30分至翌日上午5時30分劃為禁區。

除的士、公共小巴(專線服務)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每日晚上11時30分至翌日上午5時30分禁止將車輛駛入上述禁區。禁區的確實範圍,已在附表的圖則以影線示明。

附表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表明禁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