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
西九龍公路臨時車速限制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40(2)(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51011日凌晨0時01分起至上午6時止,下列路段實施下述臨時車速限制:

    1. 西九龍公路北行由其與油麻地交匯處交界以北約20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700米處止的路段,實施每小時8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及

    2. 西九龍公路北行由其與油麻地交匯處交界以北約70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2100米處止的路段,實施每小時5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指導駕車人士。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車速限制,將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