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
西九龍公路臨時車速限制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條例》(374)40(2)(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於20251025日、28日、30日及111日,每日由晚上10時起至翌日上午6時止,下列路段實施下述臨時車速限制:

    1. 西九龍公路(南行)由其與往連翔道支路交界以南約10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600米處止的路段,實施每小時8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及

    2. 西九龍公路(南行)由其與往連翔道支路交界以南約60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2450米處止的路段,實施每小時5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指導駕駛人士。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車速限制,將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