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40(2)(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5年11月30日上午1時至上午7時15分,北大嶼山公路東行由其與順朗路北行交界以東約1 975米處起,至其與竹篙灣公路北行交界以西約95米處止的路段,將實施每小時8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指導駕車人士。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每小時110公里車速限制,將暫予撤銷。
署理運輸署署長 郭惠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