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G章)
延長西區石山街臨時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G章) 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5年12月31日下午6時01分起,至2026年4月30日下午6時止,石山街由其與北街交界以東約2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90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全日24小時繼續暫劃為限制區。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繼續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