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金鐘樂禮街長度超逾8米車輛臨時禁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6年3月3日起,至2026年3月5日止,每日凌晨1時至上午5時30分,樂禮街(南行)介乎德立街與金鐘道之間的路段,暫劃為長度超逾8米車輛的禁區。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將長度超逾8米的車輛駛入上述禁區。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表明禁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