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
黃大仙龍翔道臨時車速限制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40(2)(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6年5月22日晚上9時起,至2026年5月23日上午6時止,龍翔道東行由其與大磡道近龍蟠苑交界以東約15米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475米處止的路段將實施每小時5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指導駕車人士。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每小時70公里車速限制,將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謝詠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