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紅磡連接溫思勞街之未命名道路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6年5月29日上午10時起,連接溫思勞街之未命名道路由其與溫思勞街交界處以南約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40米處止的路段,將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謝詠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