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
鴨脷洲車速限制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 40(2)(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6年6月5日上午10時起,下列路段實施每小時30公里的車速限制:

    1. 介乎鴨脷洲大街及悅海街之間的未命名道路以東的鴨脷洲大街;
    2. 介乎鴨脷洲大街及悅海街之間的未命名道路以東的悅海街;
    3. 華庭街;
    4. 洪聖街;
    5. 惠風街;
    6. 平瀾街;
    7. 山明街;及
    8. 新市街。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指導駕駛人士。

運輸署署長謝詠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