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
元朗新田公路臨時車速限制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40(2)(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於2026年6月23日至2026年8月3日期間(星期六、星期日及公眾假期除外),每日由晚上11時起至翌日上午5時30分止,新田公路下列路段實施每小時8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i) 新田公路(北行)介乎約里程標誌37.8A處與約里程標誌32.5A處之間的路段;及
(ii) 新田公路(西行)介乎約里程標誌32.3B處與約里程標誌38.3B處之間的路段。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指導駕駛人士。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車速限制,將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謝詠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