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40(2)(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6年6月21日、22日、23日、24日、25日和7月12日凌晨零時1分至上午6時,荃灣路(東行)天橋路段大約由燈柱編號FC0348起至燈柱編號FC0341止的路段,將實施每小時5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指導駕駛人士。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每小時70公里車速限制,將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謝詠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