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將軍澳康城路新界的士禁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第14(1)(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09年4月9日上午11時起,康城路將劃為新界的士禁區。
所有新界的士司機一律禁止把新界的士駛入上述禁區。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表明禁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黃志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