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條例( 374 )

根據第123 條指定的快速公路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條例》( 第374 章) 第123(1) 條所賦予的權力,由2014 年12 月31 日起,撤銷2012 年2 月10 日第705 號公告所指定各條道路及其貼鄰的未批租政府土地(而該政府土地並非是一條緊貼該道路的道路)為快速公路的指定,並由2014 年12 月31 日起,指定以下所列各條道路及其緊貼的未批租政府土地(而該政府土地並非是一條緊貼該道路的道路)為快速公路。

     這些快速公路的界限會根據第374章第123(2)條及123(3)條被決定及劃定於圖則上。有關的圖則會存放於土地註冊處供市民查閱。運輸署的網頁會提供所有已被指定為快速公路及有關的快速公路圖則編號的綜合清單。

項目

道路

(a)

東區走廊由其與維園道交界處起,至其與永泰道交界處止的路段;

(b)

觀塘繞道由其與鯉魚門道交界處起,至其與太子道東交界處止的路段;

(c)

西九龍公路;及青葵公路由其與西九龍公路交界處起,至葵涌道及荃灣路;

(d)

荃灣路由其與葵涌道交界處起,至其與屯門公路交界處止的路段;

(e)

屯門公路由其與荃灣路及青山公路(荃灣段)交界處起,至其與皇珠路交界處止的路段;

(f)

元朗公路由藍地交匯處起,至十八鄉交匯處止的路段;

(g)

青朗公路由大欖隧道,至其與新田公路交界處;及元朗公路通往青朗公路的路段;

(h)

新田公路;

(i)

粉嶺公路;

(j)

大埔太和路由其與吐露港公路交界處起,至其與寶雅路交界處止的路段;

(k)

吐露港公路;

(l)

完善路由其與大埔太和路交界處起,至其與吐露港公路交界處止的路段;

(m)

大埔公路-沙田段由其與吐露港公路交界處起,至禾輋邨止的路段;

(n)

沙田路;

(o)

大老山公路;沙瀝公路;及部分馬鞍山路;

(p)

青沙公路由其與長青公路交界處起,至尖山隧道止的路段;

(q)

青葵公路通往長青隧道的路段;長青公路;青朗公路通往大欖隧道的路段;及部分屯門公路;

(r)

青嶼幹線及馬灣路;

(s)

北大嶼山公路由大嶼山繳費廣場起,至東涌東交匯處止的路段和竹篙灣公路;及

(t)

港深西部公路及深圳灣與深圳灣口岸之間的路段。

運輸署署長楊何蓓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