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島遊計劃2017-19」的申請期已於 2019年6月18日截止,如對計劃有任何查詢,請致電查詢熱線1823或運輸署離島遊計劃負責職員 3842 5825 / 3842 5809 。敬請留意。
「離島遊計劃2017-19」 |
|||||||||||
計劃目的 | |||||||||||
為推動長洲、大嶼山(梅窩)、坪洲及南丫島(榕樹灣和索罟灣)的地區經濟活動及減低有需要團體舉辦活動的交通開支,政府推出『離島遊計劃2017-19 』,提供免船費優惠,鼓勵合資格的團體前往離島舉辦活動。 | |||||||||||
申請資格 | |||||||||||
申請機構須為以下其中一類團體: | |||||||||||
(1) | 根據《稅務條例》(第112章)第88條獲認可的慈善團體; | ||||||||||
(2) | 受社會福利署資助的非政府機構; | ||||||||||
(3) | 根據《教育條例》(第279章)註冊的學校、根據《專上學院條例》(第320章)註冊的專上學院、職業訓練局轄下各院校及根據個別法例成立的高等教育 院校(例如八所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的院校、香港公開大學等); | ||||||||||
(4) | 僱員再培訓局委任的培訓機構及勞工處執行的青少年就業和培訓計劃的委任培訓機構; | ||||||||||
(5) | 受民政事務局資助的制服團體; | ||||||||||
(6) | 區議會; | ||||||||||
(7) | 鄉議局;或 | ||||||||||
(8) | 社區和地區團體(鄉事委員會、分區委員會、業主立案法團及互助委員會)。 | ||||||||||
申請手續 | |||||||||||
申請表格及申請須知 | |||||||||||
|
|||||||||||
如何申請 | |||||||||||
|
|||||||||||
查詢 | |||||||||||
|
|||||||||||
常見問題 | |||||||||||
一般事項 | |||||||||||
1. | 問: | 「離島遊計劃2017-19」計劃包括哪幾個離島? | |||||||||
答: | 計劃包括長洲、坪洲、大嶼山(梅窩)和南丫島(榕樹灣及索罟灣)。 | ||||||||||
2. | 問: | 我們可以選擇乘搭哪些航線? | |||||||||
答: | 合資格機構可乘搭以下航線往來有關離島: | ||||||||||
|
|||||||||||
申請資格 | |||||||||||
3. | 問: | 計劃是否適用於個人或旅行社申請? | |||||||||
答: | 不適用。申請人如屬個人名義(包括立法會議員、區議員或相關辦事處的委員)或以營商為目的的旅行社,其申請將不獲考慮。 | ||||||||||
4. | 問: | 我們可不可以由離島乘船出發前往中環碼頭?為什麼? | |||||||||
答: | 不可以。申請活動必須由中環碼頭出發,因為本計劃旨在透過免船費措施,鼓勵香港各區合資格的團體前往離島舉行活動。儘管如此,為了讓長洲、梅窩、坪洲或 南丫島的合資格團體亦可受惠於此計劃,此計劃只接受上述團體於去程時由離島乘船往中環。 | ||||||||||
申請 | |||||||||||
5. | 問: | 同一機構最多可提交多少份申請? | |||||||||
答: | 同一機構的申請數目是不設限制,申請表將以先到先得形式進行審理。 | ||||||||||
6. | 問: | 是否需繳付申請費? | |||||||||
答: | 申請機構無需繳付任何申請費用。 | ||||||||||
7. | 問: | 申請機構須提交哪些申請文件? | |||||||||
答: | (i) 證明申請機構符合資格的文件; (ii) 申請活動的資料,如申請活動的行程表,包括擬乘搭渡輪的航班日期及時間 (去程及回程);申請活動的宣傳單張 (如有);及 (iii) 其他支持申請的文件(如有)。 |
||||||||||
8. | 問: | 申請機構是否需要在有關的宣傳資料及活動文件註明船費由此計劃提供? | |||||||||
答: | 如果申請獲得資助,申請機構需在有關的宣傳資料和有關活動文件中,標明由本計劃提供船費。 | ||||||||||
9. | 問: | 如何得知申請結果? | |||||||||
答: | 如申請機構提交所有相關的文件,秘書處會於約15個工作天內,將申請結果以傳真形式通知申請機構。 | ||||||||||
10. | 問: | 每次活動可有多少人參加? | |||||||||
答: | 如申請獲接納,星期一至五的活動參加人數不得超過200人,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的活動參加人數不得超過150人。 | ||||||||||
11. | 問: | 我們可否乘搭普通船豪華位? | |||||||||
答: | 此計劃不適用於普通船豪華位。 | ||||||||||
12. | 問: | 如申請獲接納,渡輪公司是否已為我們預留渡輪航班的座位? | |||||||||
答: | 如申請獲接納,並不表示渡輪公司已為申請機構預留渡輪航班的座位,申請機構必須於 活動舉行前最少7個工作天自行與渡輪公司聯絡,預早就乘坐航班的時間和其他事宜作出安排。 | ||||||||||
13. | 問: | 我們如何聯絡渡輪公司? | |||||||||
答: | 渡輪公司的聯絡電話及網址如下: (a) 中環至長洲 及 中環至梅窩 :新世界第一渡輪服務有限公司 電話號碼:2131 8181 網址:www.nwff.com.hk (b) 中環至坪洲:港九小輪有限公司 電話號碼:2522 1966 / 2533 5338 網址:www.hkkf.com.hk (c) 中環至索罟灣:城永有限公司 電話號碼:2522 1966 / 2533 5338 網址:www.hkkf.com.hk (d) 中環至榕樹灣:Islands Ferry Company Ltd. 電話號碼:2522 1966 / 2533 5338 網址:www.hkkf.com.hk |
||||||||||
14. | 問: | 申請表格D部有甚麼用途? | |||||||||
答: | 在乘搭有關渡輪前,申請人必須向碼頭職員出示已獲批准的申請表,與碼頭職員一同填妥申請表格的D部,並簽署以作核實,然後將正本交給碼頭職員作報銷船費之 用。申請人可自行保留一份副本作記錄。 | ||||||||||
15. | 問: | 此計劃的熱線電話號碼是甚麼? | |||||||||
答: | 如對計劃有任何查詢,請致電查詢熱線1823 或運輸署離島遊計劃負責職員3842 5825 / 3842 5809。 | ||||||||||
16. | 問: | 我們可否在互聯網下載申請表格及申請須知? | |||||||||
答: | 申請機構可按此處下載申請表格及申請須知(PDF格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