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
八
期自订车辆登记号码计划由二〇二六年九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接受申请。
申请人须于
二〇二六年九月三十日或之前
向运输署递交已填妥的申请表。
我已阅读并明白上述事项
第五十八期自订车辆登记号码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