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给驾驶者的提示

驾驶人士出发往广东省前必须清楚深圳湾公路大桥及深圳湾口岸的运作时间和交通安排,并妥善策划行程。另外,粤港两地的道路设计和交通法律法则均有所不同,驾驶人士应加倍留意,注意行车安全。

7.1驾驶人士使用深圳湾公路大桥须知

驾驶人士行经深圳湾公路大桥时应遵从以下指示:

  • 在任何情况下须依照警务人员的指示。
  • 当行车线讯号启动时,留意并遵从指示。
  • 遵从车速限制(车速限制会随着天气及交通情况而调节)。
  • 当可变讯息标志启动时,留意并配合有关指示。
  • 留意最新的交通消息。
  • 黄色灯号闪动时,要特别小心驾驶。
  • 除非遇到紧急事故,否则不可在路肩上行驶或停在路肩上。
  • 除非车辆故障或遇到紧急事故,否则不可在行车道上停车或泊车。

7.2深圳湾口岸的交通及过境安排

开放时间

深圳湾口岸的开放时间为每日上午6时30分至午夜12时。由香港前往深圳湾口岸的道路则会在口岸关闭前约三十分钟封闭。驾驶人士应留意口岸的开放时间及有关道路的封闭时间,深圳湾公路大桥可能会在恶劣天气或发生严重交通事故时封闭(详情见第7.3段)。驾驶人士应留意粤港两地相关部门公布有关大桥封闭及解封的消息,亦可致电运输署热线2804 2600查询有关安排。

过境安排

私家车应使用指定的一次性特别配额私家车查验亭办理出入境手续。驾驶人士请留意沿深圳湾公路大桥设置的交通标志。当驶近深圳湾口岸时,应选用前往旅检区的客车行车线,并根据查验亭车道上的电子显示屏幕的指示,使用适当的查验亭办理出入境手续。运输署制作了一条介绍如何前往深圳湾口岸及有关过境安排的短片,驾驶人士可使用电脑或智能手机经运输署或其他网页观看。

 

往来深圳湾口岸的交通安排

往来深圳湾口岸的交通安排

深圳湾口岸近港方旅检区的交通安排

深圳湾口岸近港方旅检区的交通安排

 

7.3深圳湾公路大桥在恶劣天气下的交通管理措施

为确保驾驶人士的安全,在恶劣天气下(例如强风、浓雾),深圳湾公路大桥将可能封闭。以下是深圳湾公路大桥在强风情况下实施的特别交通管理措施:

阶段 风速 交通管理措施
每小时30公里 沿深圳湾公路大桥及附近道路的黄色灯号及可变讯息标志将会启动,以提醒驾驶人士小心强风。
每小时40公里 当天气情况渐趋恶劣,车速限制将下调至时速50公里。
每小时55公里 来回方向的中线将会封闭,车速限制亦会维持于时速50公里。货车须靠最左的行车线行驶,而其他车辆须靠最右的行车线行驶。
每小时65公里 深圳湾公路大桥将会全面封闭,所有北行车辆须经厦村交汇处折返。

在深圳湾大桥因恶劣天气或严重事故而全线封闭时,粤港双方会实施以下过境安排: 

7.4广东省境内驾驶应注意事项

由于粤港两地法律法规不同,以及道路设计、车辆行驶方向等都有颇大差别,驾驶人士应在出发前了解当地的交通法例法规及相关驾驶知识,以确保行车安全。据我们了解,本港现时已有一些团体提供教授有关内地驾驶知识的培训课程。申请人或司机可按实际需要,自行报读这些培训课程。驾驶人士亦可以浏览广东省人民政府(魅力广东)的网页(网址:www.gd.gov.cn/lygd/),以了解更多在广东省自驾游的资料。

此外,驾驶人士在出发前应准备好往来目的地的相关资讯,例如地图、拟定行车路线等,亦可考虑使用全球卫星定位系统,以协助驾驶。若申请人或随行人员没有在广东省驾车旅游的经验,可考虑相约几个有经验的朋友一同前往,以便在旅途中有所照应。

申请人在出发前可检视载于「附录」的一览表,留意有关出发前须注意的事项及需带备的随车文件,避免遗漏携带行程所须文件及个人物件。在广东省内驾驶时,驾驶人士亦应留意当地最新的交通消息报导。

若车辆不幸在广东省境内发生交通事故,可致电110报警求助。申请人、有关车辆及当事司机可能需要留在广东省内,协助当地执法人员就事故进行调查。

7.5查询服务

如遇到紧急事故或需要协助,可致电以下热线:

在香港

机构名称 电话号码
999紧急电话中心 999
入境事务处协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组(24小时热线电话)                                             (852)1868           
深圳湾口岸警察报案中心 3154 6510
运输署查询热线(非紧急事项、24小时服务) 2804 2600
1823电话中心 (非紧急事项、24小时服务) 1823

资料来源: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在广东省 机构名称 电话号码

报警电话

110

火警电话

119

医院急救中心

120

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查询有关车辆遇上紧急事故未能如期回港的安排及一般查询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尖彭路388号;办公时间:星期一至六上午8时30分至中午12时及下午2时至5时30分)

(8620)8311 1536

传真: (8620) 3622 0820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

(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233号中信广场 71楼7101室;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2时30分及下午1时30分至5时30分)

(8620) 3891 1220  内线608

传真: (8620) 3877 0466

资料来源:广东省公安厅/香港特区政府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