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申请资格
3.1 申请人资格
申请人必须为本港登记及领有有效车辆牌照
5
的
五座位或以下
6
右軚私家车的登记车主,并为持有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居民。
如登记车主为注册公司,该公司必须在香港注册,并须以书面授权一名人士
7
作为申请人。获授权人士也必须是持有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居民。
申请人必须随同有关私家车前往广东省及返回香港。
3.2 司机资格
有关私家车可以由不多于两名指定司机驾驶进入广东省,
其中一名司机必须为申请人
(即登记私家车车主本人,或获公司车主授权提出申请的人士)。如登记车主为注册公司,另一名指定司机亦须获得该公司以书面授权。
指定司机必须持有有效的
香港身份证
及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
指定司机必须持有可驾驶私家车的
香港正式驾驶执照
8
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
仅限指定司机驾驶有关私家车,其他人士不得驾驶。
3.3 其他考虑
在广东省驾驶对司机的驾驶技术、经验及能力等方面的要求与在本港驾驶不尽相同。因此,申请人除须符合以上基本申请资格外,亦应考虑本身是否具备在内地驾驶的足够经验、知识、能力和信心,才决定是否申请一次性特别配额到内地驾驶,以确保自己和同行乘客的安全。
5.
车辆于申请及签发许可证时须持有有效香港车辆牌照。该香港车辆牌照亦必须于许可证生效当日起计最少11天内有效
6.
包括司机座位
7.
该名人士必须是有关公司的董事或雇员
8.
所有获提名的司机的驾驶执照必须由配额生效日期起计最少十一天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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