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必须持有由广东省公安厅签发的「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员驾车批准通知书」(俗称「批文」),本署才会接受申请。有关签发「批文」的手续,你可致电广东省公安厅车辆管理所查询(电话 : 0018620 - 83111536)。
取得「批文」后,你可亲身到香港中环统一码头道 38号海港政府大楼 10楼 1032室运输署过境服务分组申请过境车辆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你亦可以邮寄方式递交申请。
申请程序
请先索取适当的申请表格。
过境车辆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新签发申请表 | 下载申请表格及须知事项 (TD547D) |
过境车辆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续期/更换车辆/复本/更改司机资料申请表 | 下载申请表格及须知事项 (TD547) |
你亦可到运输署过境服务分组或各牌照事务处索取申请表格。
填妥申请表格后,请连同有关的证明文件,递交香港中环统一码头道 38 号海港政府大楼10楼1032室运输署过境服务分组。
有关过境车辆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续期/更换车辆申请,若申请人备妥所需文件及于星期一至五下午四时四十五分前递交申请,本署一般会于当日签发许可证。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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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东省公安厅网址内,关于持有香港驾驶执照的香港居民,申请免试换领内地驾驶证的参考资料 |
邮件贴上足够邮资
邮资不足的信件将不获接收。为使邮件能妥善送达本署,请确保邮件贴上足够邮资及注明回邮地址。
(详情)
查询
有关申请过境车辆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的查询,可致电 1823 电话中心或透过电子邮件 : tdenq@td.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