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能力评估

任何伤残人士若有意申请驾驶执照可依以下程序办理:

  1. 申请人可致电 2713 7262 约见本署职员,安排驾驶能力评估;
  2. 请你于指定日期及时间前往九龙何文田培正道 19 号运输署驾驶事务组接受初步评估,包括视力测试、手握力测试、脚踏力度和移动反应时间测试,以及模拟驾驶测试等,借以确定你是否适合驾驶车辆;
  3. 请向本署在提供医生证明,包括由医生填写的(只提供繁体中文版本)「驾驶评估补充健康资料表格(不适用于已取得由医院管理局医生发出证明的人士),以便进行评估。
  4. 若有需要,本署会转介你往医院管理局社区复康中心接受更详细从医学角度进行的伤残人士驾驶评估,以确定你是否具备足够的条件驾驶车辆;
  5. 若你能通过上述的评估或检查,你将获发由运输署发出的批准信,信中列明你可驾驶的指定车辆类别;
  6. 接获本署批准信后,你始可申请信中列明你可驾驶的指定车辆类别之驾驶考试及学习驾驶执照。你可将填妥的有关申请表格连同所需文件及批准信的副本,按照相关申请表格内列明的方式提交申请。

附注: 已持有正式驾驶执照的人士,如因意外、疾病或其他原因导致伤残,影响驾驶安全,他/她有责任依照上述程序,约见本署职员,以便对他/她的驾驶能力作出评估。

伤残人士泊车许可证 (只提供繁体中文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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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驾驶人士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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