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事项
04.05.2026 运输署公告
30.04.2026 申请人须知及网上申请表格
30.04.2026 新闻公报 - 邀请申请私人驾驶教师执照 新闻公报 - 邀请申请私人驾驶教师执照

运输署将由五月十一日上午9时起接受申请新私人驾驶教师执照共332个,五月二十九日下午5时截止。各组别配额表列如下:

私人驾驶教师组别


新签发执照数目(个)

公众配额 驾驶教师配额
第一组别:私家车及轻型货车 160 54
第二组别:公共小巴、私家小巴、公共巴士及私家巴士 37 13
第三组别:中型货车、重型货车及挂接式车辆 51 17

公众配额的申请资格

任何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士均符合公众配额的申请资格:

  1. 持有私家车及轻型货车(车辆类别代号1及2)的有效正式驾驶执照,并且在紧接申请的日期之前已一直持有相关驾驶执照最少六年;以及

  2. 持有公共/私家小巴和公共/私家共巴士有效正式驾驶(车辆类别代号4、5、9及10)(只适用于申请第二组别私人驾驶教师执照);或持有中型货车、重型货车及挂接式车辆有效正式驾驶执照(车辆类别代号18、19和20)(只适用于申请第三组别私人驾驶教师执照),并且在紧接申请的日期之前已一直持有相关驾驶执照最少三年;以及

  3. 在紧接申请日期前的五年内没有就《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第36、36A、37、39、39A、39B、39C、39J、39K、39L、39O(1)或39S条所订的罪行被定罪;以及

  4. 在紧接申请日期前的两年内没有就《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第38条所订的罪行被定罪;以及

  5. 是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持有人,或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以外的香港身份证持有人,并且不受任何逗留条件所规限(《入境条例》(第115章)第2(1)条所界定的逗留期限除外)。
申请资格

凡符合上文所列资格及下列要求的人士,均符合资格申请驾驶教师配额:

  1. 持有下列组别的有效私人驾驶教师执照;
  2. 持有代表指定驾驶学校或专利巴士公司给予驾驶训练的第一组别、第二组别及/或第三组别的有效受限制驾驶教师执照;及/或

  3. 在紧接申请日期之前的三年内曾持有代表指定驾驶学校或专利巴士公司给予驾驶训练的第一组别、第二组别及/或第三组别的受限制驾驶教师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