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本署接获警方通知,指近日调查得悉有骗徒假冒为保险代理,透过网上广告,销售虚假的汽车第三者风险保险。根据警方初步调查,发现骗徒会伪冒不同保险公司的汽车保单,目前有5间保险公司的汽车保单被伪冒,包括中国平安保险(香港)有限公司(查询热线: 2827 1883)、丰亚保险(香港)有限公司(查询热线: 2884 8888)、昆士兰联保保险有限公司(查询热线: 2877 8488)、东京海上火灾保险(香港)有限公司(查询热线: 2529 4401)及苏黎世保险(查询热线: 2968 2222)。而部份保单亦涉及一间「立成汽车保险」。
如市民对所购买之汽车保险有任何怀疑,应尽快直接与相关保险公司联络及核实。
请注意,根据《汽车保险(第三者风险)条例》(第272章),任何人(包括登记车主)在道路上使用汽车,有责任确保有关汽车已备有一份有效的第三者风险保险单。
假如没有有效的第三者风险保险的车辆在道路上使用,有关人士(包括登记车主)会触犯法例,可处罚款10000元及监禁12个月;而有关人士持有或领取驾驶执照的资格亦会被取消 (由12个月至3年不等)。此外,运输署署长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亦可拒绝发出有关车辆牌照或取消该车辆牌照。
请紧记你的车辆在道路上使用时,须具备有效的第三者风险保险。
运输署
201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