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为改善商用车辆司机短缺的问题和促进新血投身业界,政府已修订有关法例,将商用车辆驾驶执照申请人必须持有私家车或轻型货车正式驾驶执照的年期缩短。同时,为进一步提升公共交通服务的安全及质素,现时申请公共小巴正式驾驶执照的人士须先修习及完成职前课程的规定将延伸至的士及公共巴士正式驾驶执照的申请人;申请人除需通过相关驾驶考试外,亦必须先修习及完成相关的职前课程,并获取该课程的课程证书后,才可获发相关正式驾驶执照。

 

措施实施日期

2020年10月1日

 

放宽商用车辆驾驶执照申请资格

在措施实施后,申请商用车辆驾驶执照的人士:

(1) 如已完成私家车或轻型货车的一年暂准驾驶期,则在获取相应车辆类别(即私家车或轻型货车)的正式驾驶执照后,便即时符合资格申请商用车辆的学习驾驶执照或正式驾驶执照,取代已持有私家车或轻型货车的驾驶执照最少两年的申请要求;或
(2) 如私家车或轻型货车的暂准驾驶期不适用,而申请人已持有私家车或轻型货车的正式驾驶执照最少一年,亦符合资格申请商用车辆的学习驾驶执照或正式驾驶执照,取代已持有私家车或轻型货车的驾驶执照最少三年的申请要求。
 
其他申请要求(如须年满21岁及在过去五年没有触犯任何指定严重交通罪行等)则维持不变。
 
注:
放宽措施所指的「商用车辆」包括的士、公共小巴、私家小巴、公共巴士、私家巴士、中型货车、重型货车及特别用途车辆,但不包括挂接车辆。挂接车辆驾驶执照的申请人须持有中型货车或重型货车的有效正式驾驶执照。

 

有关的士及公共巴士职前课程的详情 ,可按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