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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车南下续期申请横额]

续期申请资格

「粤车南下」(入境市区部分)的续期申请资格如下:

内地部门会以手机短讯、电子邮件及/或「粤车南下」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内通知的方式提醒符合续期条件的申请人于指定期限前,透过该系统(只提供简体中文版本)提交续期申请。如你未有收到有关通知/就递交续期申请有疑问,请向内地部门查询。

续期申请程序

合资格申请人须先透过「粤车南下」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只提供简体中文版本)向内地部门递交「粤车南下」(入境市区部分)的续期申请及证明文件。申请人须于递交申请时提供正确的电邮地址,以收取粤港政府就申请手续、申请进度、审批结果、交通安排等发出的电邮讯息。为免错过电邮通知,申请人应定时检查电子邮箱(包括垃圾邮件箱、群发邮件箱及杂件邮箱)。

内地部门就续期申请资料及证明文件进行初步审批后,会传送予运输署处理。运输署会以申请时提供的电邮地址通知申请人审批情况及分阶段进行所需手续。

请注意,在续期申请处理期间请勿更换已提交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香港正式驾驶执照及出入境证件)。否则,你的申请须重新进行审核,或可被拒绝。

「粤车南下」(入境市区部分)的香港续期申请程序大致与新申请相同,运输署审批续期申请需时约14个工作天,惟实际审批时间会按个别申请情况及申请数量而有所调整,请你预留充足时间办理手续。「粤车南下」(入境市区部分)的香港续期申请程序如下:

程序一:车辆查验

如申请人的粤车在成功通过验车后的两年内,于指定期限前透过「粤车南下」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只提供简体中文版本)向内地部门递交续期申请,便无须再次为续期申请进行车辆查验,运输署亦不会向申请人发出邀请车辆查验的电邮。(例如:车辆曾在2026年1月1日成功通过查验,在2027年12月31日或之前向内地部门递交的续期申请,便不需要再次查验车辆。而2027年12月31日后递交的续期申请则需要查验车辆。)

程序二:审查申请人和指定司机资格

通过/获豁免车辆查验后,运输署会审查申请人和指定司机的参与资格,并透过电邮通知申请人其香港申请编号及后续审批续期申请流程。

申请人可透过运输署「粤车南下」(入境市区部分)申请系统(「申请系统」)(只提供中文版本)随时查阅续期申请进度及进行所需手续。登入时,申请人须输入通知电邮上所示的香港或内地申请编号、内地车辆牌号、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及电邮地址等资料。

程序三:提交地址证明及核实「电子联络方式」

成功通过资格审核后,为办理「指定司机一」的国际通行许可证(「许可证」)申请,申请人须(一)提交「指定司机一」的香港地址证明及(二)协助「指定司机一」核实其「电子联络方式」。「指定司机一」即为现有电子批准信中所载的「指定司机一」。

请注意,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决策局或其政府部门可透过「指定司机一」(即许可证申请人)提供的香港地址,就审批申请、处理有关过境交通及运输事务、以及执行交通法例等事宜与许可证的持有人联络。

提交地址证明

通过申请人和指定司机资格的初步审查后,申请人会收到运输署的电邮通知,并须于电邮内注明的指定期限内登入申请系统完成以下手续:

你可按此查阅关于香港地址证明的要求。

请注意,许可证申请人在办理续期申请时,须透过申请系统上载最近三个月内发出的香港地址证明文件副本以供审核。你于上一次申请时所提交的地址证明文件及/或授权书已逾期,请你在提交续期申请时重新准备及检查有关文件是否符合地址证明的要求。

核实「电子联络方式」

「指定司机一」(即许可证申请人)向运输署申请或续领许可证时,必须提供一个常用及可接收透过短讯或电子邮件联络他的香港流动电话号码或电邮地址,作为「电子联络方式」。在完成递交「指定司机一」的香港地址证明后,申请人须协助「指定司机一」在申请系统完成核实「电子联络方式」。有关「电子联络方式」的详情,请按此查阅。

程序四:提交车辆保险证明

运输署完成审核香港地址证明后,会以电邮通知申请人于指定期限前提交车辆的香港第三者风险保险资料和上载保险单副本。申请人须按照电邮的指示,购备在电邮中注明的指定期间内生效的香港第三者风险保险,该保单的生效日不应早于原许可证届满日,且须在未来三个月内生效,并在申请系统上传整份在新签发的许可证生效当日该车辆有效的保险单的文件证明。

程序五:发出电子「国际通行许可证」及批准信

如审核获得通过,运输署会以电邮通知申请人批核结果,并以「便携式文件格式」 (PDF) 签发电子版本的许可证及批准信。申请人须自行登入申请系统下载电子版本的许可证及批准信。香港车牌号码与原申请相同。请按此查阅关于展示字牌的法例规定。

请注意,获发许可证及批准信的申请人接著须按照内地部门的指示为其申请办理后续审批,完成后将获另行通知申请结果。如申请人最终未能取得内地部门批准或批准被取消,港方发出的许可证及批准信即告失效。

粤车在港期间,必须将当时有效的许可证的列印本展示在车辆挡风玻璃左手边的显眼位置,否则车辆不得在香港任何道路上出现或使用。如警务人员或交通督导员提出要求,必须向其出示批准信以供查阅。如你的现有许可证仍然有效,你须在有效期期间继续展示旧证,并于新证生效时改为展示新证。请勿使用已失效或未生效的通行许可证。

许可证的列印规格如下:

列印后请检查许可证及批准信列印本,确保列印本上所有资料及二维码清晰可读。

程序六:「易通行」帐户充值

获批准参与「粤车南下」的人士可继续使用较早前开通的「易通行」帐户,透过「易通行」官方网站或流动应用程式登录帐户并充值,以便缴付香港收费隧道的隧道费。若忘记「易通行」帐户的帐号名称或密码,帐户持有人可在「易通行」官方网站或流动应用程式登录帐户前点选「我忘记了」重设帐号名称或密码,或透过电邮enquiry@hketoll.gov.hk或热线(852) 3853 7333联络隧道费服务商。

每部辆车的首张「易通行」的车辆贴为免费。若「车辆贴」已遗失或损坏,帐户持有人可以向隧道费服务商或查验中心重新购买。

请注意,前往香港多个热门景点,如太平山、金紫荆广场和海洋公园等,均须经过香港收费隧道,而部分行车隧道(例如三条过海隧道及大榄隧道)在不同时段使用亦会有不同收费。若未按时支付隧道费,将被征收最高每程525港元的附加费及可能影响下一次南下出行。请按此查阅香港各行车隧道的收费。

有关使用「易通行」缴付隧道费的详情,请参阅宣传单张(只有简体中文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