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期自订车辆登记号码计划接受申请
运输署今日(四月二十四日)宣布,第四十二期自订车辆登记号码计划由五月一日起接受申请。
运输署发言人说:「本署于五月一日展开第四十二期自订车辆登记号码计划,邀请市民申请以拍卖方式分配自订车辆登记号码。申请人必须于五月三十一日或以前向运输署递交已填妥的申请表。如收到的申请数目超过1 500份,运输署会进行抽籤。」
申请表(TD 569)及申请须知可于运输署网站(www.td.gov.hk)下载,或于运输署各牌照事务处或民政事务总署各区谘询服务中心索取。
有兴趣人士须填妥申请表,并透过以下其中一种方式递交:
填写申请表前,申请人应细阅申请须知内的计划详情。申请人亦可以利用香港政府一站通网站所提供的服务,查询拟申请的自订车辆登记号码是否符合基本组合规定。
申请人在递交申请表时,无需缴交按金。每名申请人在每一期申请中只能递交一份申请,否则其所有申请将不获处理。递交申请后,申请不得撤回,而申请人亦不得更改在申请表上所列明的自订车辆登记号码的排列方式。
使用网上服务递交申请的人士,会即时收到确认通知书,确认收到其申请表。使用申请表的申请人会在递交申请后两星期内,收到运输署以平邮方式寄出的确认信件。如申请人未有在期限内收到确认,应致电运输署热线2804 2600查询。